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指示精神,兼顾课改实验区、非课改实验区和蒙语授课初中毕业年级的实际,经调查研究,现将我市2007年中考科目设置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核科目(内容)、分值、用时等:
科目 分值(分) 考试用时(分钟) 备注
语文、蒙语文 120 150
数学、蒙授数学 120 120
英语、汉语文 120 120 汉语文成绩按70%计入总分
物理、化学合卷
蒙授物理、化学合卷 150 150 物理80分,化学70分
品德、历史合卷
蒙授品德、历史合卷 120 120 品德60分,历史60分
蒙授英语 120 120 成绩按30%计入总分
地理、蒙授地理 100 90 课程结业时考试
生物、蒙授生物 100 90 课程结业时考试
体育与健康 7
音乐 3
美术 等第制考查
理化实验操作 15
信息技术教育 5 无纸化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 等第制考查
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 等第制考查
二、有关说明:
(一)汉语授课课标教材和大纲教材数学、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学科分别命制试题,语文、英语、地理、生物学科命制一套试题。
(二)蒙语授课各学科单独命制试题,蒙语文、汉语文、蒙授英语学科考试说明单独编发,其他学科考试说明同汉语授课各学科。
(三)文化课考试范围、内容以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为依据,各学科考试说明由市教研室印发。
(四)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以旗区为单位,实行行政辖区管理。涉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有关中考业务工作,由东胜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考试(考查)由市教体局体卫艺科负责组织。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教育考试由市电教馆负责组织。考试(考查)说明和方案另发。
(六)地理、生物、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和美术等第成绩分别由各旗区教体局教育股(办)和体卫艺股(办)负责提供;体育与健康、音乐成绩由各旗区教体局报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审核;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教育成绩由市电教馆提供。
三、严格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改革“五四”学制向“六三”学制过渡期,由于各旗区过渡不同步,我市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多种学制并存的局面,在汉语授课学段产生了“五四”、“五三”、“六三”学制甚至“六四”学制。各旗区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制,汉语授课课改年级必须执行“六三”学制,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生学制不得超过九年,否则,不得报名参加中考。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继续采取三、四年制毕业生分别划线的办法。
四、课改毕业年级学生要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各地各校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评价工作。
(一)课程改革年级初中毕业生要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评价结果将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生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各旗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具有可行性,并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2.各旗区和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的互评,同时应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力求做到客观、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应包括两部分:(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2)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4.市 和各实验旗区要对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各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 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价委员会对校 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查与处理。
6.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及要求,见《关于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附件)。
(二) 切实组织好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主要是对学生科学研究的方法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的评价。各地要根据实际,以引导、激励各校按要求 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把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能力摆上重要位置为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加强评价过程指导。要落实以平时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过程性材料、作 品等为基础的要求,积极探索符合课程要求和本地、本校实际的考查、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三)各地各校要切实抓好非毕业年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评价工作,将评价工作落实在过程中,落实在平时,为毕业时评价做好准备工作。
五、2007年全市中考实施方案另行下发,中考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二OO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