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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规范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等6所普通高中2010年招生行为的通知

2010年07月14日 00:00 

鄂教基发〔20109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规范鄂尔多斯市

第一中学等6所普通高中2010

招生行为的通知

 

东胜区教育局,康巴什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严肃普通高中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现对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蒙古族中学和东胜区东联现代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附属学校的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上述学校,以下简称6所学校)。

一、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新生录取库是6所学校2010年新生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

二、5所汉语授课学校中,任1所学校均不得招收其他4所学校已经录取的计划内学生,否则所录取的学生一律注册到首录学校。

三、6所学校要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发〔201012号)中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收学生(各学校招收的降线生、特长生、体育运动员以及市内、外宏志班的学生数均包含在内),2010年市一中的招生计划数为1100人,22个教学班,每班50;市二中的招生计划数为900人,18个教学班,每班50人;市三中的招生计划数为1000人,20个教学班,每班50人;市蒙中的招生计划数为300人,6个教学班,每班50人;东联中学的招生计划数为1050人,21个教学班,每班50人;北师大鄂尔多斯附校的招生计划数为180人,4个教学班,每班45人。以上6所学校凡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同时要做到该届学生在高中三年内,其班数、班容量和学生人数均不得超过当初的招生计划数。

四、6所学校不得以招收宏志班、特长生或体育运动员等名义在各旗设立招生点或招生代办处。6所学校招收计划内和降线生均要由市教育局按照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统一划定分数线录取,并下发录取花名册。

五、6所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指标数的20%。“招生计划指标数”是指每个学校招收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正式学生人数,不包括招收的本学校录取分数线以下的“择校生”人数。

六、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招生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6所学校也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市教育局汇报招生工作情况。

七、6所学校如果违反招生规定,市教育局将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严肃全市普通中学招生纪律规范普通中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鄂府办发〔200832号)精神,对学校的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在2010年度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结果中降低一个评估等次,取消评优资格。 

 

                   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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