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发〔2012〕8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民族
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
和谐”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加深校(园)际联系,促进学校(幼儿园)、家庭、社会间的沟通与了解,引导各方互相帮助、互相促动、共同进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09〕10号)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中共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意见》(鄂党发〔2011〕7号)、《鄂尔多斯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鄂府发〔2011〕5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教育系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大力加强教师道德修养和职业理想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公平、均衡发展,努力构建符合鄂尔多斯实际的富有特色的现代化教育改革发展体系,为打造国家中西部地区教育强市、人力资源强市和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具体内容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在为其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大力开展关于热爱伟大祖国和维护国家和平统一、党和民族政策理论、各民族团结友爱、维护民族地区发展成就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强化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制定规划,出台措施,稳步实施,推动教育事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教育体系,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组织学生集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队)日活动。充分利用升旗仪式、报告讲座、墙报板报和网络、广播等媒介,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和多种多样的内容,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把民族认知教育、平等教育、互信教育、互助教育、法制教育、感恩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做为重点和抓手,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现实感和针对性。发挥学校(幼儿园)党团组织优势,深入细致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邀请有关部门领导、老前辈和专家学者定期不定期为师生作感恩祖国、感恩学校、感恩父母、感恩老师的专题报告。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广大师生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广泛开展校际交流,增强民族感情,加快教育区域均衡发展步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是开展校际结对交流共建活动。从办学思想、办学特色、学校(幼儿园)管理、培养目标等诸多方面互访互学,广开思路。每所学校要至少同2所学校建立结对共建关系。二是结对学校开展校际结对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互派学科领域骨干教师深入对方教学第一线,参加讲示范课、听课、评课、讲座、研讨、谈实践等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要组织名优教师通过开放课堂的形式不仅在课堂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而且通过教研活动与开展讲座用学科教学思想点拨每一位年轻教师,既各展所长,又互帮互学,也可深入推进校际互动的内涵发展,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道德素养。每所学校各学科每学期至少要派2名骨干教师到结对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三是开展校际结对学生兴趣活动。结对学校之间举行形式多样的艺术、体育、科技兴趣小组邀请赛和学科联赛,举办重要纪念日联谊活动,开阔视野。
(三)开展学校(幼儿园)与家庭、学校(幼儿园)与村(嘎查、社区)结对了解民情、民意活动。通过深入学生家庭和村(嘎查、社区)了解民情、民意,使家长对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保教)、孩子的成长有进一步认知,使学校(幼儿园)及时了解家庭和村(嘎查、社区)存在哪些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社会和谐、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及时反馈并处理,确保家庭幸福和睦和地区和谐稳定。每所学校都要与所有学生家庭和学生所在村(嘎查、社区)建立结对共建关系。
(四)开展校内或校际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互访活动。积极开展各族师生相互联络、访问活动,形成机制,增进了解和沟通,加强交流合作,促进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三、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校园宣传栏等媒介,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宣传,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要关注社会舆情和师生思想动态,以提质扩面为核心,抓示范、抓特色、抓宣传、抓推广、抓奖惩,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评估民族团结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启动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全市教育跨越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的战略举措。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要适时报送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行动学校(幼儿园)、家庭、村(嘎查、社区)结对互动表》(见附件2)每学期报送一次。联系人:王风云,联系电话:8341504,电子邮箱:esjyjmj@126.com。市教育局将强化活动的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评优选先活动,确保该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1.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活动领导小组
2. 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促团结、促和谐”行动学校(幼儿园)、家庭、村(嘎查、社区)结对互动表
附件1:
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
促团结促和谐”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樊俊平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阿拉腾乌拉 市教育局局长
康 富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海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孟 克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王宏英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弓志奇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图 娅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朝 戈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张有拴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郭全胜 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
黄 旌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文强 市教育局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满 都 市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秀莲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崔淑桃 市教育局普通话测试站站长
斯庆格日勒 市教育局监察审计科科长
王 东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科长
呼永成 市教育局基建办主任
奇巴雅尔 市考试中心主任
张 燕 东胜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贺海云 东胜区教育局局长
张 平 达拉特旗教育局局长
张美云 准格尔旗教育局党委书记
刘少先 准格尔旗教育局局长
冯光义 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党委书记
张子珍 伊金霍洛旗教育局局长
李 靖 乌审旗教育局党委书记
乌兰巴特尔 乌审旗旗教育局局长
宝音吉雅 杭锦旗旗教育局党委书记
郭文勇 杭锦旗旗教育局局长
那顺达来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
王福义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吴利国 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
石吉日木图 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郝凤林 康巴什新区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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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手拉手、心连心、
促团结、促和谐”行动学校(幼儿园)、家庭、
村(嘎查、社区)结对互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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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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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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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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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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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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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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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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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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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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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
与学生关系 |
姓名 |
职业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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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嘎查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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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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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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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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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经济开发项目 |
填写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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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存在哪些不利于改善民生、不利于民族团结、不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不利于孩子茁壮成长的现象、言论及事实 |
填写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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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或村(嘎查、社区)领导对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和培养孩子诸多方面有何意见或建议 |
填写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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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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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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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民族团结进步△ 方案 通知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