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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六记重拳”全面执行“禁烟令”

2014年02月12日 00:00 

 

为积极贯彻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关于禁烟的相关要求,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211日,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打出“六记重拳”,在全旗教体系统内发布执行“禁烟令”。

一、明确禁烟场所。明文规定禁止在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局机关,各中心实体建筑内吸烟。

二、履行禁烟职责。一是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局机关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本单位禁烟监督电话,并做好外部人员进入本单位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二是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方式向广大干部职工及家长、学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禁烟核心知识和技能。三是全体教职工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在学校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四是单位内不得摆放烟具。

三、开展禁烟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每年的5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禁烟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禁烟意识、态度和行为,促进学生良好文明行为和习惯的养成。二是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号召学生向家长宣传禁烟知识,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

四、制定禁烟制度。规定各单位要根据:校园内一律不允许设立吸烟区;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吸烟;设立兼职禁烟监督员或巡视员;履行禁烟职责的情况作为单位员工评先选优的参考指标之一;不接受别人敬烟,不向别人递烟;有鼓励或帮助单位员工戒烟的办法等,制定本单位禁烟规章制度。

五、指定禁烟责任。此次禁烟活动指定局机关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各中心主任,各股室股(室)长为禁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烟工作,并带头不吸烟。

   六、成立禁烟小组。禁烟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全面负责全旗教体系统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全面禁烟工作相关的制度建设,审定全面禁烟工作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与单位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禁烟工作;研究决定全面禁烟工作中的个人奖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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