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心理函〔2015〕2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扩大未成年人
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为全市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建设要求和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化成长,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市、旗两级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团队组成对象
(一)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组成对象
本着就近服务的原则,市教育局将东胜城区、伊金霍洛旗阿镇地区、康巴什新区和市直各级各类学校中持有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统一列为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成员,全年面向全市未成年人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
(二)旗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组成对象
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和乌审旗,也应本着就近服务的原则,将本旗城区的各级各类学校中持有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兼职教师,统一列为本旗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成员,全年面向本旗未成年人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
二、服务团队工作内容
(一)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工作内容
1.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每学年每周四上午8:30至11:00在教育大厦1206室举行的小组成长活动(包括技能分享、案例督导和个人成长等)。
2.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3.为学生、家长和教师举办特定主题的团体辅导和沙龙活动,参与市教育局举办的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活动。
4.轮流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教育大厦1212室),参加市教育局每年每周一至周五19:00至21:00,每周六至周日8:30至11:3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的QQ、热线、面询个体心理辅导。市教育局按照值班次数给予教师适当的值班补助。
5.在每年的“世界精神卫生日”、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及其他相关活动。
6.参加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的各项志愿活动。
(二)旗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工作任务
各旗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工作内容,可参照市教育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工作内容自行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请市、旗两级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成员,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团队服务之间的关系,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各旗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二)请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康巴什新区教育(教体)局和市直各院校,按照市教育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组成对象的要求,务于 3月15日 前,以旗区和学校为单位将《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成员汇总表》(见附件)发邮件至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2206446154@QQ.com.cn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于 3月20日 前报市教育局1207室。联系人:贾威,联系电话:8598851。
(三)请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和乌审旗教育(教体)局,按照旗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组成对象的要求,务于 3月30日 前,将本旗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组建及工作部署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联系人:贾威,联系电话:8598851。
附件: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成员
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团队成员汇总表
旗区/学校: (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学校 |
心理咨询师
资格证书等级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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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