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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2018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2018年05月17日 00:00 

杭锦旗2018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免试就近入学,保证2018年秋季杭锦旗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7】1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2012年修正本)、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杭锦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中小学新生招生范围

1.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过学籍的适龄儿童,其中2012年5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必须入学。

2.初一年级新生为有全国正式学籍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中、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到特殊学校就读;轻度三类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安排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育局要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动态更新信息数据为基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统计录入、建档造册,并做好家访和入学动员工作。

4.因体弱或智力发育迟缓等原因需推迟入学的,经家长申请、学校及班主任核查,需填写《杭锦旗适龄儿童免(缓)学申请表》并附带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有效医疗手续到教育局审批备案。

二、中小学新生入学原则及分配办法

(一)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依街道、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二)根据居住人群集中的主体性,按照稳大调小的原则划分。      

(三)按照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的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安排学位。其中同一学位类型按照杭锦旗锡尼镇户籍、杭锦旗非锡尼镇户籍、非杭锦旗户籍的顺序安排学位。如果学位紧张,则在同一学位类型中采取计算机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学位。

(四)军烈属或现役军人子女、三类轻度残疾及其它特殊情况的儿童(孤儿、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或有重病等情况),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本地户籍学生一样享受同城待遇。

(五)小学需住宿的学生统一安排在杭锦旗第四小学入学。

(六)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建设平安校园,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安全和健康,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允许寄宿在证照不齐全的托管机构,入学前家长需和教育局签订承诺书。如家长不履行承诺,入学后,教育局有权将学生调配到有住宿条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学位,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新生;      

2.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新生;

3.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

4.未提供任何入学资料的新生。

(八)杭锦旗蒙语授课新生

1.2018年秋季,杭锦旗教育局将在巴拉贡学校、吉日嘎朗图小学试设蒙授小学一年级(考虑到生源和办学条件等因素,这两所学校只设蒙授1-3年级,至小学三年级后蒙授学生将平移到杭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就读),以上两所学校的蒙授班可面向全旗招生,并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杭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杭锦旗范围内的蒙语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员迁子女。以上三所学校的蒙授学生在网上登记后,开学持《入学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相关学校报到。

3.蒙语授课的初一新生招收有全国正式学籍的2018年应届蒙语毕业生(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在网上登记后,开学持《入学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杭锦旗蒙古族中学报名。

(九)杭锦旗锡尼镇以外的其它地区学位划分

吉日嘎朗图镇小学、巴拉贡学校和亿利东方学校招收所属片区的小学和幼儿园新生,也均可自主招收非杭锦旗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在网上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报名登记。伊和乌素户籍的学生可以在巴拉贡和锡尼镇自愿择校,吉日嘎朗图、独贵特拉、巴拉贡地区毕业的学生到锡尼镇地区学校就读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父母工作调动;二是在锡尼镇有自购房;三是在锡尼镇地区从事合法营业类工作且依法纳税的。

三、中小学生学位类型设置

学位类型一:有房有户

适龄儿童少年为杭锦旗户籍,其监护人在锡尼镇拥有自购房。

学位类型二: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非杭锦旗户籍,其监护人在锡尼镇拥有自购房。

学位类型三: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是杭锦旗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锡尼镇地区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四:无房无户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杭锦旗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锡尼镇地区租房居住。

四、新生入学所需资料

(一)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适龄儿童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以及父母的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三)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

(四)非杭锦旗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学籍证明(学生学籍表)。

(五) 住房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以下六种房产资料之一

①监护人(父母)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权属登记薄(如果房产证原件抵押,需提供加盖房管部门公章,并有主管人员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银行抵押证明和银行还款流水记录原件)。

②拆迁房需提供拆迁办出具的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

③已购房但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交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④购买二手房且暂未办理出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过户手续原件、复印件。

⑤其他类住房(如移民安置房、廉租房等)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区盖章和社区负责人签字的社区居住证明。

⑥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东的房产证以及社区盖章、社区负责人签字的居住证明材料及写有详细居住信息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非杭锦旗户籍的租房户另外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2.在提供以上六种住房材料之一的同时,还需提供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供热费中的任意三项费用发票原件各一张。

3.关于房产证件资料的其他说明:

①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证登记人必须是父母之一,若产权证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则需要学生迁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户口的时间在2017年5月1日之前。

②在亲戚家居住的,需用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登记。若亲戚是法定监护人,学生户口迁入监护人户口的时间为2017年5月1日以前。

③二手房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有公证书或买卖双方购房协议的不作为依据。

④若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别人共有的,则共有时间必须为2017年5月1日前。

五、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时间及程序

(一)家长网上登记

小学5月11日至5月20日,初中5月21日至5月27日,登录网址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点击“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信息登记。

(二)资料收集时间

小学5月22日至5月28日,初中6月4日至6月8日,在此期间携带网上登记后提交打印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以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到原就读幼儿园或学校,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进行初审,学校主要领导和班主任在《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中签字。最后再由教育局复审,完毕后按照登记号顺序整理。

(三)教育局摸底复核时间

小学 6月4日至6月8日,初中 6月11日至 6月 15日。

六、中小学新生入学补报名具体安排事宜

(一)补登时间

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

(二)补登范围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年级、初一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和应届毕业生,若在我市其他旗区已登记的学生不在补登记范围。

(三)补报名资料审核时间

2018年8月1日。

(四)资料审核地点

杭锦旗教育局三楼310室,补报名资料审核材料与第四项“新生入学所需资料”一致。

七、划片结果公布与新生报到安排

(一)2018年8月23日,教育局将新生划片结果下发到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并在网上公布。

(二)2018年8月24日进行新生报到,报名时间为1天,并于8月26日进行阳光分班,8月27日正式上课。

八、特别说明

(一)新生在入学报名时,因每个身份证只能报名注册一次,所以请慎重选择入学地,另外报名表上填写的现住址和户籍地必须与所提供的住房手续和户口簿一致。

(二)各资料的有效认定期为2018年5月1日前。

九、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杭锦旗教育局。

杭锦旗教育局

201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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