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1中小学学科培训首当其冲
从《方案》中不难看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集中在培训机构强化应试,开展与义务教育学段相关学科的文化补习和培训行为。规范治理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和上课时间。
2出现以下情况可能直接停办
①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
②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将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3出现以下情况请尽快调整
①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应尽快办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经营者,要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可以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②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育”“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课程)教育。
③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与中小学生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④严查中小学校在岗在编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和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行为,将会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4出现以下情况将严肃处理
对于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苏曼戎)
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