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在国家公务员中进行普通话培训的有关规定,东胜区教体局从2008年10月开始对工作人员中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国家测试标准的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
此次培训聘请了自治区级普通话测试员进行培训,培训方式分为集中培训和分散练习,坚持先培训、后测试,不培训、不测试的原则,培训期间严格了考勤制度,并派有专人组织管理。
作为东胜区首家主动申请要求在公务员中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单位,东胜区教育局将在今后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局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将在公务活动中使用普通话,以此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文明程度,向全社会展示东胜区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从而带动全区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文明程度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