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事求是的原则,
11月
13日
,市人民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明确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总体规划、年度规划和保障措施。总体规划为:2009至2010年我市规划项目学校180所,规划建筑面积
3329785平方米
,规划总投资619467万元,其中校舍投资507256万元。加固改造494栋单体,面积
1369464平方米
,投入资金97260万元;重建校舍518栋,面积
1960321平方米
,投入资金409996万元。年度规划为:2009年规划项目学校54所,计划建筑面积1126986平方米,规划总投资306355万元,其中校舍投入233641万元。加固改造7栋单体,面积28805平方米,投入资金1972万元;重建校舍194栋,面积1098181平方米,投入资金231669万元。2010年规划项目学校163所,规划建设面积2202799平方米,规划总投资313111万元,其中校舍投入273615万元。加固改造487栋单体,面积1340659平方米,投入资金95288万元;重建校舍316栋,面积862140平方米,投入资金178327万元。保障措施为: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市、旗区两级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工作调度制度,密切各旗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资金管理,提供有力保障。2010年本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少于5亿元,专项用于工程建设,旗区财政也要相应安排资金。五是实行“倒逼”机制,加快工程进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校舍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招投标程序,切实落实好每个建设项目的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六是严格监督检查,打造精品工程。要把工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工程监督。成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全程跟踪检查。建立健全督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力争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打造为精品工程、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