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教育环境,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乌审旗教育局2012年全面推行“阳光分班”。一是制定中小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乌审旗教育局成立了“阳光分班”分班领导小组,旗教育局局长乌兰巴特尔担任组长,同时要求各学校制定详细的“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经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二是加大“阳光分班”宣传力度。乌审旗教育局和各学校积极通过公示栏、网站、校信通、家长会等向教师、家长、社会宣传阳光分班政策及意义,营造了良好的阳光分班环境,争取到了广大教师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三是全面推行 “两个均衡”、“两个随机” (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均衡各班学生;随机编班、随机确定班主任)分班原则,积极邀请阳光分班领导小组成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与和监督各学校分班。四是公布举报电话,加强跟踪检查。乌审旗教育局在开学后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学校也要主动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乌审旗教育局对“阳光分班”的后续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要求的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年初签订的《规范办学行为责任状》,对学校年终综合督导评估执行一票否决制。